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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004 章

第4 章 下江南

哈哈哈,大明 · 微微的薇 · 2595 字


「小姐,那就是阎郎君了!」

阮丽珍将马车拨开一条缝隙。

缝隙里,旌旗招展,一位将军手持长枪,带著骑兵从远处,踏著烟尘而来。

少年人,眼眸如电。

阮丽珍不知道这个人看没看到自己,可她却看清了那张脸。

不是特别的俊朗,可那股神采却是人间少有。

「将军,可以出行了....」

马蹄阵阵,少年人似乎回头了,马蹄声越来越近。

车窗户叩响,阮丽珍的脸刷的一下红了,赶紧低下头。

「将军,何事?」

「不要往南走了,我建议回去,过了开州(濮阳)往南不安稳,我建议你们再等等,跟著大军后面走!」

「谢将军!」

车窗打开,阎应元愣了一下,他都没想到马车里的贵人会主动答谢。

笑了笑,拱拱手,阎应元打马远去。

阮丽珍心噗通噗通的跳著。

「小姐,人走了,人你也见到了,你给奴说说,老爷安排的这个人,你倒是满意还是不满意,我也好给老爷说!」

「说不出来!」

小丫头年纪虽不大,懂得却多,闻言笑道:

「说不出来好坏,那就排除了坏,也就是说大体上是满意的。」

「讨打!」

「小姐愿意打就打,奴倒是觉得郎君挺好,江南的风气太柔了,一群男人一天到晚咿咿呀呀,不喜欢!」

「掌嘴!」

小娘子知道小姐没生气,伸手摸了摸嘴,算是掌嘴。

她算是看出来,小姐其实心里很满意,只是不好意思开口罢了。

「你是才女,他是武人,如果性子不粗鲁,再读些书,定是良配!」

阮丽珍急了,赶紧道:

「瞎说,宪之说他的才华和他不相上下!」

说罢,主仆二人皆是一愣,一个在笑,另一个也在笑。

「元哥,那小娘子好看!」

阎应元冷哼一声,举起马鞭,朱存相赶紧道:

「别闹,我就看看,不会有非分之想,不算坏规矩!」

「过了开州,我们就到了兖州府地界!」

「嗯!」

阎应元拍了拍头,将脑子里的那张脸拍散,别说,是真的有点好看。

两个月的时间才即将走出河南。

可师父说,有个人可以用四十天从长安打到京城!

阎应元觉得师父在瞎说。

从长安出发,就算是走到京城那也不止四十天,更不要说打到京城。

这一路的卫所,大户,官员都是摆设?

余令是真没瞎说。

如果历史没意外,不算蛰伏的时间,那个男人建立大顺后东征开始,只用了四十二天就打到了京城。

阎应元觉得不可能。

领兵后的余令也觉得不可能。

可万事都有例外,余令觉得如果这是真的,那就说明了一件事。

就是沿途的卫所,大户,官员根本就没抵抗。

这样才有可能,也唯有这样。

阎应元没体会到长驱直入的感觉,可这一路阎应元也走的极其的顺畅。

没有出路的读书人,没落的地主他们真的在带路。

带著阎应元主动的朝著豪强发起进攻。

这些地主员外已经被上面的人给吸干,抱著一起死的想法,他们无论如何都要把那些豪强给干死。

自己跟著死也在所不惜。

「我现在都像是在梦中一样!」

「地方官为了升官,完成上官的任务,他们会把定额摊派到大户上,大户的地多,摊到的绝对数更大!」

「大户会从百姓身上抽!」

阎应元嘴角露出一抹无力的苦笑,惆怅道:

「开始可以,两年,三年之后呢,百姓都跑了,租收不上来,税却要交实银,你说他们咋办?」

朱存相跟著叹了口气。

「所以,所有造反的这些头头都会把自己的名字藏起来;所以,这些地方的大户会主动的给我们带路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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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所以,我一直坚信我们在做一件正确的事情!」

上层吸血不吐骨头,下层造反刀刀见血,夹在中间的地方大户左右不是人。

见阎应元对大户下手.....

他们立马当先锋。

和朱存相聊完,阎应元突然就愣住了。

他发现,好像真的可以四十多天打进京城,这好像不是胡说八道。

阎应元不知道,能四十二天打到京城的男人已经把南直隶打穿了。

那些夹在中间的大户充当带路党,南直隶大户苦苦等,他们头一次觉得余令这个人做事好生的墨叽。

「余令,你再不来,这大明要完啊」

北方旱蝗遍地、人吃人。

「反贼」离江南核心圈子只有一江之隔的苏杭却依然在「醉生梦死」,歌舞升平!

谭伯长醉眼蒙眬,红唇渡酒,莺笑连连。

在众人的轰然叫好声中,谭伯长醉倒了。

客人倒了,请客的人笑了,他们马上就能探出这位客人的老底!

雅舍生香,花魁开始宽衣解带。

薄纱落下,伸在后背解胸绳扣的那双手突然被一双有力的手握住。

刚刚还醉酒的谭伯长,哪有一点醉眼朦胧的样子。

「你,你,你.....」

「嘘,你们不是在打听我是谁么,回去告诉他们,他们最怕的余令见了我,也得真心实意的也得喊我一声长哥!」

「大人,我,我.....」

美人入怀,谭伯长趴在那张娇艳的嘴唇狠狠的吸了一口:

「额滴神啊,你太美了,我真想把你的舌头吸出来!」

「啊,啊啊~~~」

花魁吓坏了,捂著胸口跑了出去,她人才走,一群短打打扮的汉子冲了进来。

大门被关上,刀光闪闪。

「什么时候发现我的!」

「你的字太丑!」

谭伯长抬起头斜著眼嗤笑道:

「把刀收起来,来来,看看这幅字如何,看清楚,看错了会死人!」

字被摊开,后面那位管事的眼皮也不由自主的跳了起来。

「牧斋?」

「不对,这几个字是余令的笔迹!!」

余令两字刚出口,谭伯长就出手了,狠狠的一脚,直接踹在那人裆下。

人群哗然,刀都落在了脖子上。

「余令是你能喊的?」

谭伯长说著,从怀里掏出一把碎银:

「别治了,拿这个钱去做生意吧,圣人云,凡成大事者,无欲则刚!」

「你到底是谁?」

「你们都查到我了,还问我是谁,我是谭伯长,我爹和余令的父亲是袍泽,我和余令是发小,信么?」

「信!」

领头的人挥挥手,众人退去。

「把名单给我,我放你离开!」

「嗤,好大的口气,我这人倔脾气,来杀了我,看看余令敢不敢替我做主,快,南下坐船很快的!」

谭伯长咧著嘴,轻松道:「名单已经送出去,来不及了!」

汉子显然是个懂的,扭头就走。

「慢著,刚才那姑娘的嘴很甜我很喜欢,对了,麻烦再给我续一个月的房钱,不用派人盯著我,我不走!」

「你们会来求我的,真的,记得来求我啊,记得啊!」

刚才跑出去的美人又回来了,显然是哭过的,眼睫毛都湿漉漉的。

李定国的眼睫毛也湿漉漉的,这孩子没坐过船,吐的稀里哗啦。

这个时刻是钱谦益最得意的时刻。

他给余令展示了什么是如履平地,不晕,不吐,没有一点不适。

「你准备在江南待多久?」

余令伸出手指头,轻声道:「凑足这个数我就离开!」

「少杀点人!」

余令沉默了,过了好一会儿,深吸了一口湿咸的海风后开口道:

「半碗烟火承君赐,此生不欠帝王恩,凉凉君,生孩子哪有娘不遭罪的!」

「出来混的,迟早都是要还的!」

— 本章完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