敕勒川,阴山下,天似穹庐,笼罩四野……
寂寥的歌唱声被风带走。
在一声「大花」的呼唤声中,一条大黑狗猛地从枯草丛中钻了出来,一个小小的身影紧随其后。
破羊皮帽,脏兮兮的脸,和那拖在地上的羊皮袄。
大花叫了,那就是草原来了客人了。
有了客人就必然需要一个懂得多的小向导,这就是小柿子的存活的方式。
「大花等等我!」
小柿子一边快跑,一边大声的呼唤著和自己相依为命的大花。
一人一狗,朝著黄河边猛冲而去。
在小柿子的身后,一群的小孩子紧随其后。
小柿子跑的更快了。
互市交易在不久之后就要开始了,只要慢了,落后了,自己接下来可能就要饿肚子了。
「特内格爱马了!」
风中传来骂人的话,不知道谁在骂。
其他人闻声也怒吼著重复这句话,打结的长发被寒风崩的笔直,小柿子跑得更快了。
她可不想被这群人追上。
被这群喜欢抱著羊咩咩睡觉的人追上。
此时此刻,余令等人已经踩著结实的冰渡过了黄河,这种新奇的体验让余令有点害怕,又有些兴奋。
万一塌了咋办呦!
此刻队伍的气质大变。
先前杀人的不适感已经从众人心里烟消云散。
其实大家对捶人,捅人,这样的场面没有多大的感触,最大的感触是看锦衣卫砍脑袋。
老天爷,那场面才是最吓人的。
朱家人吐的胆汁都出来了,茹家的茹让两天都吃不下饭,吃啥吐啥。
余令也不好受,倒是那个苏怀瑾让人刮目相看,正常吃喝,睡觉打呼噜。
用他的话来讲,在锦衣卫他见过比这个更吓人的。
到了此时,所有人心里的那个坎都过去了。
余令望著白了头的阴山,望著远处那一群群的牛羊。
望著那打著「晋」字的大明人在小溪边驻扎著帐篷。
变了,又好像一切都没变。
「当年秦始皇派蒙恬携带三十万军马将匈奴赶出了河套,从汉中等地迁百姓三万余户在这里落地生根。」
朱县令披著羊皮毯子喃喃道:
「魏晋南北朝更是群雄纷争之地,直到大唐李靖携带苏定方以三千人破数十万,河套才再入中原。」
不知道是风大,还是朱老爷子感人伤怀,他的嗓音变得哽咽起来。
在一阵阵的寒风中,他说的话也断断续续。
「宋时落入西夏,辽国之手,直到洪武爷派徐达才再度征服此地,并设立东胜卫,此后此地就归于晋王。」
「为什么?」
「因为晋王会养马!」
余令叹了口气,望著眼前一波又一波的商队,望著一群又一群的骑兵呼啸而过,望著远处那移动的羊群。
「可是如今又丢了!」
「知道为什么朝廷要丢掉它么?」
余令认真的点了点头:
「知道,曾公手劄里说,朝中文武大臣认为大明不是汉唐,都城在北京。
就算丢了河套胡马也威胁不到京师,与其劳民伤财,不如丢弃掉,用这个钱修长城更好。」
朱县令望著茹让道:
「茹让,你认为朝中大臣说的是对的么?」
茹让认真的想了想,轻声道:
「能坐在那个位置的都是少有的聪明人,他们的想法和谋算在晚辈看来自然是正确的!」
朱县令笑了笑,他对茹让的回答很满意。
这个回答虽然笼统,但却和他心里想的差不多,他扭头望著余令道:
「你认为呢?」
余令笑了笑,直接道:
「一寸山河一寸血,小子认为坐在那位置的人应该来这里看看,看看这里的马,看看这里的牧场!」
「别绕了,直说!」
「直说就是洪武爷都要拼命去拿下来的地方,什么狗屁的劳民伤财。
他们难道比洪武爷,比唐太宗,比汉武帝还有远见么?」
朱县令愣愣地望著余令。
他知道余令的性子比较火爆,也想好了余令会回答什么,也想好该怎么反驳余令。
但余令把洪武爷搬出来了……
自己再说什么都是错的。
朱县令呆呆地望著远处的贺兰山,喃喃道:
「孩子,朝廷做事要看天时地利人和,要考虑当下局势,有时候,放弃未必是软弱!」
放弃未必是软弱这话没有问题。
因为都放弃了,还有什么资格去谈软弱得问题。
老百姓都知道是我家的地我不能让一点,更何况一个国家呢!
这不是什么小东西,这是完完整整的一块土地,一个每年可以产战马的牧场。
「如今,在原本属于自己的牧场里花钱买马,钱都让胡人赚走了。
这样说来,这件事就是正确的咯?」
「等将来去见了列祖列宗,你看洪武爷不拿鞭子抽死这群狗日的。
丢了数百年的土地他拿回来了,子孙却给丢了,还给自己找了一个很好听的借口……」
余令骂骂咧咧,朱家人恨余令恨得牙痒痒,余令这是站的说话不腰疼。
他一个外人有什么资格去非议朝政。
余令的嘴巴太毒,说话表面客气,其实每一个字却扎人心窝子。
左一句话洪武爷,右一句洪武爷……
想驳他的话都难。
小柿子望著眼前长长的队伍开心异常。
这是上百人的大商队,这样的队伍只要服侍的好,随便给一点就够自己吃一年的了。
不像那些二十多号人的小商队。
他们人少,货物少,最会精打细算,而且也最挑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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搞的人累不说,最后得到的钱还少,根本不划算。
就在说话的屁大会儿功夫,越来越多的孩子围了过来。
「这群孩子都是来讨生活的,不要小看他们,他们和这片草甸上的每个头人都能说得上话,要出货找他们就很合适。」
「你来过?」
苏怀瑾摇了摇头:「我没来过!
但我家里人曾经来过,我也是听他们讲的,目前看来他们没说错。」
说话的这个空档,朱县令已经下马了。
这群吐著白气的孩子站成了一排,大大的眼睛里带著期盼。
一直望著这位管事模样的汉人,希望自己被挑上。
小柿子搂著自己的大花。
她本来是第一个到的,但她此刻却站在人后。
主要原因就是她养的这只大狗,无数次的经验告诉它不准靠的太近,会让人不喜欢。
自己的狗是吃狼的,客人拉货的牲口会害怕。
有了狗就不能站在最前面。
但也因为这只大狗,很多客人会注意到她,并记住她。
所以,好坏各有一半。
余令也注意到站在人后的小柿子,准确的说来是那只大狗,望著它甚至著急的伸著脑袋,余令伸手一指:
「选他!」
朱县令踮著脚看了一眼,不解道:
「为啥?」
「一般来说,对狗好的人,对人也不会太坏!」
茹让闻言瘪瘪嘴,无情的反驳道:
「胡人对他的羊儿好,对他的马儿好,可就是对我们来说坏透了!」
余令一愣,赶紧道:
「你听话只听一半是吧,我说的是一般来说,还有,你这个对比不正确,应该这样说……」
茹让见余令摆开了架势,赶紧道:「我投降,我认输!」
「真没骨气!」
茹让不服道:
「不是我没骨气,是我真的不想被说教了,你这一路说了我快八百回了,我感觉都成了你的敌人!」
余令闻言咧嘴笑了笑:
「多担待啊,我这不是在练手么,等将来我去了朝堂,别人跟我吵,我总得找个机会驳回去不是?」
「所以你拿我练手?」
「会不会说话,这叫做共同进步。
子曰,吾日三省吾身,为人谋而不忠乎,与朋友交而不信乎……」
茹让无奈地点了点头。
今日又学到了一个新词叫做「共同进步」。
我说你不是真的说你,而是在督促你,是在为你好!
也叫吾日三省吾身。
小柿子望著商队的人朝著自己勾手。
在身边的怒骂声中她揪著狗的后颈皮走到最前,右手抚胸,弯腰行礼。
「尊贵的大明老爷,小柿子听候你的吩咐!」
这话一出口就让众人纷纷侧目。
在这塞外,一个小小的异族孩子,张口就是字正腔圆的凤阳官话。
小柿子直起腰,接著说道:
「无论各位老爷们是买,还是卖,买什么,卖什么,需要什么,只要说出来,小的就能找到人!」
朱县令闻言笑道:「得给你多少钱吧!」
小柿子深吸一口气:
「老爷大方,手缝里漏一点我就满足了,盐巴,布卷,铁器,豆子,铜钱都是可以的,价格公道!」
这话一出口余令就忍不住看向了朱县令。
他讲了一路的铜钱和铁器是不允许交易的东西,一来就被狠狠的打脸了。
人家直接把这些摆在了台面。
朱县令知道余令在看著他,揉了揉鼻子道:
「铁器铜钱你也要,边军不管?」
小柿子闻言笑了,他已经断定这支商队一定是一个新商队,或者说是头一次来河南地交易的商队。
管?
边军怎么会管?
自打自己干这行起,就没听说过被管过。
从山西那边来的商队,铁器一车车的卖,只要不大声吆喝谁管,火器都有人卖呢。
小柿子笑了笑,低声道:
「管啊,怎么不管,可这里这么大,他们管不过来啊。
老爷请放心,只要不当著他们的面,偷偷的也不算个什么!」
苏怀瑾觉得朱县令有点啰嗦了,直接扔下一小包盐。
「我们累了,需要休息,带我们去休息,再把卖羊的头人找几个来,我们准备买几只羊解解馋,可以办到吧!」
惦著手里的盐袋子,小柿子大喜。
贵人啊,这一群真的是贵人,这出手真大方。
「好嘞。」
见小柿子要走,余令忽然悠悠道:「你的狗卖不卖?」
小柿子抬起头,不喜道:
「不卖!」
「哦,你问这个干嘛?!」
余令歪著脑袋道:「你是男的还是女的?」
「要你管!」
苏怀瑾望著余令,不解道:「令哥喜欢这个调调?」
......
大商队进入了草原,吸引了无数人,卖羊的,卖牛的,还有卖草料的。
一名僧人站在高处,望著忙碌的那群人。
「圣僧,他们来了!」
僧人放下佛珠,喃喃道:
「死去的师兄弟们,东厂来了,锦衣卫来了,也该报仇了......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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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本章完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