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晨,第一缕阳光落在婚房鲜红的喜字上。
暖光漫进房间。
阮眠被刺得轻轻眯起眼,抬手挡在额前,指缝间,望见身旁男人熟睡的侧脸。
轮廓清晰,眉眼深邃,与她昨夜梦里那个少年的模样,一点点重合。
她看得有些失神,指尖描摹着他的眉骨、鼻梁,最后落在鼻尖上。
倏然,他睁开了眼。
带着刚睡醒的慵懒。
阮眠吓了一跳,做贼似的慌忙收回手,刚一动,手腕就被他温热有力的掌心牢牢扣住,挣脱不开。
“宝宝一大早不睡觉,偷偷摸我?”
“我的丈夫,我不能摸?”
沈妄低笑,气息贴得更近:“能摸。想摸哪里都可以,要不要我掀开被子,让你仔仔细细、摸个够?”
阮眠没像往常一样羞恼躲开,只是望着他笑。
这反倒让沈妄有些摸不着头脑。
往常他一开黄腔,她就耳尖发红,闹着要推开他。
“沈妄,你真好。”
“嗯?”
“我爱你。”
沈妄更懵了,虽然这三个字,是他做梦都想听到的,可此时此刻突然这样......
他伸手探了探她的额头。
“你干嘛?”
“看看你是不是发烧了。”
阮眠抓住他的手,十指相扣,眼底漾着软意:“我只是,做了一个很美很美的梦,想起了很多事。”
“想起什么?”
“想起你。”她笑望着他,“想起我们小时候,好多好多事,一夜之间,全都想起来了。”
沈妄脸上的散漫笑意敛起,认真盯着她的眼睛,似是不敢相信,怕她是在说笑。
“是真的。”阮眠说,“从我第一次来到沈家,从雷雨夜光着脚去找你,从后来失忆、疏远、吵架、误会......每一句话,每一幕,我全都想起——”
还没说完,床架吱呀一响。
沈妄翻身,将她压在了身下。
阮眠呼吸一滞:“大清早的,你干什么?”
“宝宝,刚才的话,再说一次。”
“哪句?”
“那三个字。”
“我......想起来了?”她故意逗他。
“宝宝~”他低头埋进她颈窝,带了几分撒娇的意味。
他刚才没听清。
后悔死了。
要知道,从这张嘴里听到那三个字,可太不容易了。
他应该拿手机录下来,做成铃声。
“我爱你。”
耳边突然传来一句,说得很轻。
沈妄身体僵住,望着她的眼睛,低头,深深吻住了她的唇。
清晨的情愫本就浓烈,这一吻更是极尽缠绵、温柔。
还是那句话。
爱,要用行动来证明。
一番温存过后,沈妄把她紧紧搂在怀里,下巴抵着她的发顶。
“宝宝,我们再要一个宝宝吧。”
“为什么?玉娆和淮安不够可爱吗?”
“当然不是。”他的声音温柔得不像话,“当年你怀他们的时候,我错过了太多,没能好好陪着你。我想补回来,想体验一遍照顾你、陪着宝宝长大的辛苦和快乐。”
“只是这样?”
“嗯。”
阮眠弯唇一笑,爽快答应:“这个简单,可以。”
“你......答应了?”
“嗯。”
沈妄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,瞬间激动得不行,低头抱着她,在她脸颊、额头、唇上一阵狂亲,眼底满是藏不住的欢喜。
恢复记忆的眠眠也太好了吧,这种要求都一口答应。
沈妄觉得自己此刻,简直是全世界最幸福的人。
于是,某天上班的时候,阮眠突然给他打了一个电话,说家里从今以后要多一张嘴吃饭了。
一家四口变成了一家五口。
天知道,沈妄那一刻有多么开心,会都不开了,满心欢喜地赶回家。
结果一开门,就看见客厅里多了......
一只摇着尾巴冲他欢快扑来的小狗。
陨石色的边境牧羊犬,天生一对异瞳,两个月大,刚好在长牙齿。
尖尖的乳牙咬住沈妄的西装裤腿,小狗兴奋极了,四只爪子蹬着地,脑袋左甩右甩。
“滚开!”
沈妄嫌弃得额角青筋直跳,强忍着想把这小东西一脚踹开的冲动。
奈何这玩意儿听不懂人话。
还以为沈妄在和自己玩,越赶它,越来劲,两只前爪扒拉着裤腿不肯松口。
阮眠端着煮好的狗饭从厨房里出来,看到的就是一人一狗僵持在门口的滑稽一幕。
没想到沈妄有一天会被一只小狗堵在玄关,进退两难,表情失控。
“哈尼,过来吃饭了。”
小狗听到自己的名字,松开了沈妄的裤腿,撒着欢跑向阮眠。
阮眠蹲下身摸了摸哈尼毛茸茸的脑袋,把碗放在角落。
小狗一头扎进碗里,吃相豪迈,但它有个怪毛病,喜欢把食物从碗里叼出来,于是大理石地砖上残留了好多汤渍。
沈妄就这么站在门口看着,眉头皱得能夹死苍蝇。再看自己裤腿上一片口水渍,瞬间连门都不想进了。
“喂,你不会是打算在门口站一夜吧?”阮眠双手环抱胸口,靠在门框上笑着看他。
“把它弄走。”
“不要。这么可爱的小狗,我很喜欢。”
沈妄抓住阮眠的手腕,二话不说把她拉出了门。
确认那条狗暂时出不来,他才松开手,面色阴沉地说:“这就是你说的多了一口?”
“对啊。”阮眠理直气壮,“从今天开始,哈尼就是我们家的一份子。以后我们一家五口,整整齐齐。”
“不行!”沈妄想都没想就拒绝了,“它脏死了。”
“哪里脏了?我带回来的时候已经给它洗过澡、驱过虫、打过疫苗了,干干净净的。我既然把它带回家,就没打算送走,养了就要负责一辈子。”
沈妄嘴角抽了抽:“你工作那么忙,哪有空照顾它?”
“谁说我要照顾它了?”阮眠眨了眨眼,露出狡黠的笑容,“沈总不是前段时间说,想体验一下当爸爸的感觉吗?”
“我、你......”沈妄反应过来,“我要的是我们的孩子,从你肚子里生的宝宝。”
“毛孩子也是孩子呀。老狗照顾小狗,理所应当。”
“你想让我去照顾它?不可能!”沈妄急了,“我才不要什么狗当孩子!”
“狗狗可比小宝宝容易照顾多了。”阮眠收起笑容,认真地看着他的眼睛,“如果沈总连一只小狗都没办法照顾好,怎么能让我相信,你可以照顾好一个小宝宝呢?所以,从今天开始,哈尼就是我们的第三个孩子,它的吃喝拉撒,全权由你负责。”
沈妄张了张嘴,还想说什么,余光发现客厅角落那个吃东西的小畜生不见了踪影。
视线在屋子里快速扫了一圈。
他绕过玄关,往客厅深处走了几步,最后在他从意大利空运回来的真皮沙发上发现了哈尼。
丝绒抱枕已经被咬得稀巴烂,到处都是棉花,而那个罪魁祸首正趴在碎棉花中间,叼着抱枕布料,得意地甩着脑袋。
沈妄觉得自己的血压在这一刻冲上了天灵盖。
重度洁癖患者最害怕的脏、乱、细菌,这条小狗全占了。
但是有什么办法?
狗是他老婆买回来的,并且严令禁止他丢掉、卖掉、假手于人。
于是,沈妄成了饲养员+铲屎官,那只签上亿合同的手,从此风雨无阻地攥着一条牵引绳,早晚各遛一小时。
玉娆和淮安也特别喜欢哈尼,每天上下学都要哈尼陪着,还要视频通话看哈尼。
日子久了,沈妄的暴脾气和耐心都被这只狗给磨平了。
作为智商第一的狗,它实在狡猾,只要沈妄敢凶它,它立马夹着尾巴跑到阮眠腿边,把脑袋往她膝盖上一搁,发出可怜兮兮的嘤嘤声,活像受了天大的委屈。
阮眠心都化了,立刻把沈妄训一顿。
然后第二天,沈妄就会发现家里某个角落有哈尼的排泄物。
沈妄气得牙痒痒,简直想吃狗肉火锅。
哈尼八个月大的时候,迎来了换毛期。
那才是真正让沈妄崩溃的时候。
他感觉家里每时每刻都有狗毛在空气中浮游,西裤上经常沾着狗毛,开会的时候,同事会盯着他的裤腿,欲言又止,沈妄觉得自己身上都有一股洗不掉的狗味。
可奇怪的是,他居然渐渐习惯了。
习惯了每天早上哈尼叫他起床,习惯了遛狗时被拽着到处跑,习惯了在沙发上腾出一块位置给那个越来越大的毛球。
自从哈尼来了以后,沈妄再也没有提过生孩子的事。
阮眠有时候故意逗他:“老公,我们的第四个孩子什么时候安排呀?”
沈妄拿着粘毛器在沙发上滚来滚去,头都没抬:“再说吧,先把这只养明白。”
哈尼趴在旁边,尾巴慢悠悠地摇了摇,眼睛半眯着,别提多舒服。
— 本章完 —